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升级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升级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建设单位: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02077859
邮箱:630082322@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29日
现将《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示内容:全本报告(包含专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22771407
邮箱:614762539@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