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发表时间:2021-10-15 18:01 污染风险概念比较抽象,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又非常专业。因此,近期一些法律专家在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制度和概念时,阐述的不是特别清晰。 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是指,接触污染造成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害影响的概率。风险评估是,描述可能存在于环境中的化学污染物对人体和生态健康风险的性质和大小。风险评估需要建立一个非常强的认知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 污染性质、程度和范围的可靠、完整数据 迁移转化过程 人体和生态接触污染物的频率和大小 化学物质的固有毒性 风险评估简单的方式是比较实际接触浓度同筛选值或土壤修复标准。后者是建立在可接受风险或者危害水平的基础之上。但是,在制定后者这样的标准时,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进行了诸多相关研究、分析、讨论、辩论,甚至争论。 相比之下,“采用风险评估计算每一个地块的修复目标值”在理论上更具合理性。然而,在实践中,多数国家和地区更青睐简单比较的风险评估。同样,我国也有超过70%的污染场地并未采用“一土一标”作为*终的修复目标值。 究其原因,通俗地讲,“一土一标”过于复杂,很难判断和验证其中公式和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另外,我国出现的问题是,如果采用“一土一标”,会造成“过度修复”上述超过70%的场地;不同的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监管者很难批准一个不同于标准的修复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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